各位财税小伙伴们注意啦!临近6月底,有三项重要的申报工作即将截止。

不延期!
6月30日前必须完成个税汇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2026年6月30日。请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申报。
一、逾期办理相关后果
1、存在应补税款但未按期办理: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逾期且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会开展纳税核查,同时在个人纳税记录中标注,依规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失信约束。
2、仅可申请退税但未主动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退税权益,不会产生滞纳金及相关处罚。
需补税未按期办理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小编提醒:办理个税汇算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符合条件的请务必在6月30日前完成!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缴?
以下4类人群,必须在6月30日前办理:

以下4类人群,可免于办理:

二、个税汇缴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公告》第六条,办理方式有三种: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代办人更正,或者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三、从补税到退税,你必须知道的5个自查重点
个税汇算关键就在细节!抓好这5项自查内容,合理调整申报,轻松实现补税转退税!
1、专项附加扣除“隐藏款”,漏填就亏大了!
租房、房贷、养娃、养老、继续教育……这些常见的支出,都是可以抵扣个税的,赶紧自查有没有漏填:

2、计税方式选对,补税直接变退税(最关键!)
这一步直接决定你是补税还是退税,建议在个税APP内分别选择两种方式试算,对比税额后,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即可!
第一种:全部纳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第二种:单独计税

3、这两项扣除千万别漏掉,退税再提一档!
除了专项附加扣除,这两项容易被忽略,核对时一定要加上,能进一步抵扣税额:
个人养老金扣除:2025年个人缴纳的个人养老金,每年最高可扣除12000元;
公益捐赠扣除:通过正规渠道的捐赠,未超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扣,特殊捐赠能全额扣,申报时填信息,留存捐赠凭证就行。
4. 年内换过工作,务必仔细核对收入纳税明细!
跨单位任职人员,系统数据可能存在同步偏差。提交申报前,逐项核对收入、已缴税额,避免因数据误差而产生不必要的补税。
5. 有副业的别忘报!
稿酬、劳务报酬、兼职服务费等副业收入,若前期已预缴个税,汇算时需一并合并申报,系统会自动多退少补,依法申报更有保障。
四、官方整理:手机APP退税指南


不延期!
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工商年报!
除了个税汇缴,工商年报也是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的重要事项。
一、年报公示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已经开始,可以陆续进行公示。
注意:目前有的地区实行的是滚动年报制度。例如,深圳市实施经营主体滚动年报制度,即经营主体需要在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报。(这就需要企业格外注意成立日期了,就像每年生日一样。)
三、年报公示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该项可选)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年报公示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选择省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电子营业执照方式或市场监管联络员方式进入年报专区,选择公示系统“多报合一”,根据提示进行填报。

五、企业逾期工商年报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延期!
这些地区社保缴费工资申报,6月底截止!
最后一项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各地已陆续启动2026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
由于不同地区的执行口径和申报细则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的申报截止时间就设在6月份。请各位及时关注当地税务局、人社局官方通知,按时依规完成申报,避免错报、漏报影响员工社保待遇。
一、上海市
4月28日,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社保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1、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
2、申报人员范围
在本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申报范围,应进行缴费工资申报。属于申报范围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为全部在职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工资。
3、注意事项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与职工社保缴费密切相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
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由职工签名确认,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二、河南
4月27日,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1、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6日
2、申报人员范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3、注意事项
• 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缴费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缴费工资申报适用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适用缴费工资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湖北
湖北省税务局在《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中明确工资申报几项重点要求:

重点如下:
1. 用人单位应加强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核算、审核,依法、合规、如实申报所有参保职工各参保险种的缴费工资,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一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应保持一致。
2. 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签字确认、单位签章的 《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和 《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诚信承诺书》留存备查。
3. 用人单位务必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申报。
四、其他地区
此外,安徽省、湖南省、厦门市,浙江省等地也陆续发布了社保缴费工资申报通知,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6月30日。各位小伙伴可登录各地税局官网,查看相关工作通知。
提醒:目前,各地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已进入集中申报期。由于时间和申报细则存在地域性差异,请大家务必及时登录所在地税务局官网,密切关注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