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看税务局的答复!
异地社保能否扣除?
税务局明确了!
问题:
我在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个税申报能否扣除我个人承担的社保?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答复:
1、这个问题属于代缴社保、挂靠社保的问题,这种情况在现实中较为普遍。
2、不建议出现以上工资和社保分离的情况,因为各地税局执行口径可能不同,会造成个人承担的社保,不允许在工资薪金个税中税前扣除的风险。
3、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造成社保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没法税前扣除。
尽量做到人员、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四位一体,从而做到社保费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的合规扣除。
参考厦门税务局的答复:
工资与社保必须一致吗?
理论上来说,工资和社保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不一致,不一定就代表企业有问题。
看下边这个例子: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这样处理:
社保可以挂靠吗?
不可以!
自2022年3月18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中就明确规定:社保挂靠,违法!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一)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2023年1月,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一条也规定:人社部再次明确社保代缴违法,且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这意味着5月1日以后,“社保挂靠代缴”面对的不仅仅是监察稽核,也有可能被社会公众举报。
而且挂靠社保,个人也会承担风险,受到影响:
1、个人征信受影响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严重失信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2、参保缴费无保障
找公司“挂靠”,自己要多交一份“挂靠费”(美其名曰“服务费”)。由于和“挂靠”公司并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不仅享受不了工资、福利等待遇,如果真出事,《劳动法》也保护不了你。
3、“挂靠公司”不靠谱
一些公司打着社保“挂靠”的幌子实施诈骗行为,收钱后出具假的社保缴费凭据,实际并没有办理社保。有的公司会先交几个月社保费获取信任,最后卷款跑路,盲目地信任这些公司给你画的“大饼”,小心人财两空!
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吗?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关于放弃社保这种事情,从单位角度来考虑,是为了减少成本,又或者是为了以后辞退时方便;而从个人角度来说,是为了到手工资多一些(实际上可能并没有多),于是,就出现了不少员工放弃社保的情况。
但是,纵观这几年发生的形形色色相关的类似案例,对于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无疑是这几种答案:
1、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不能因为约定而免除,所以企业应当为员工补缴社保;
2、大家都是成年人,要对自己说的话签的字承担责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角度,都不建议大家放弃社保!
但是如果单位不给交社保,“被自愿了”怎么办?
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的话,员工可以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不给交社保,员工有权要求补缴,也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